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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冲限罚三百 国Ⅱ柴油营运车不受限

由 深圳晚报 于 8/12/2014 12:00:00 AM 编辑, 浏览次数:2793

  

 

       今日起,深圳限行黄标车的种类又增加了,即将原不受限行限制的国Ⅱ柴油车收紧为国Ⅱ柴油营运车辆。深圳拟于2015年对所有黄标车实施全区域限行。

 

       日前,市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采取第二十阶段限行措施通告》(以下称通告)。按照通告,812日至1231日期间,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内对黄标车采取全时段限行措施,即全时段不允许上路行驶,限行范围为这四个原特区内行政区域的所有道路。而在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大鹏新区内对黄标车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时间为7:3019:30,限行范围为这些区(新区)内所有道路。

 

       市人居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二十阶段黄标车限行,对限行黄标车的种类范围进行了增加,即将原不受限行限制的国Ⅱ柴油车收紧为国Ⅱ柴油营运车辆,其他不受限行限制的车辆仍保持不变。违反限行措施的黄标车,驾驶员会被处以三百元罚款。

 

       此外,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要求,深圳须在2015年前全面限行黄标车,淘汰全部黄标车。